(2)“四技”合同执行管理,包括确认合同各方责任义务的履行情况、与合作方沟通交流、出具技术报告、协助现场核查报告出具、遗传办申请备案、服务成效统计等;
(3)配合做好技术合同免税认定登记相关手续;
(4)为课题组提供“四技”合同相关的咨询服务;
(5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招聘条件
(1)年龄35岁以下,身体健康;
(2)硕士或以上学位,生物医药相关专业,熟悉新药研发相关知识,熟悉药事管理法规,具有科研院所、大学或生物医药公司科研管理工作经验;
(3)诚实守信,踏实认真,热爱科研管理工作,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责任心,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;
(4)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文档处理能力;
(5)有法律相关背景、党员、有行政管理能力者优先。
岗位待遇:
根据上海药物所的相关规定执行。